更新时间:2018-08-19 10:51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完善拆迁补偿政策。充分体现农村宅基地公平分配原则,对因规划控制、人户增加、无力建房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在补偿安置中以户或人为核定依据予以补足。实施廉租房制度,解决拆迁中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居住安置问题。五是集体资产补偿政策。
对集体道路、河道、广场等公益性集体土地,村庄容积率低于安置小区的节余土地,已经融入城市的村集体道路、边角地等零星土地应及时予以征用补偿,合理安排村级发展留用地,妥善处理集体企业用地转为国有土地问题,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
(五)推进配套改革。
改造不能单项突进,应当采取配套措施,加快农村体制向城市体制的整体转换,促进传统农村居民向现代城市居民演变。一是要深化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要加快推进撤村改社区工作。三是要推进原村民与城市居民的保障一体化。
(六)改进工作方法。
改造涉及许多环节,关系改造对象的直接经济利益,只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合理进行时序安排,才能平稳有序推进。一般改造项目应该在听取绝大多数住户意见的前提下进入启动程序。对列入改造规划的农村,提前做好资料调查、入户测量和房产确权等基础工作,并建立档案。
对即将改造的农村,必须将总体安置方案和分期安置方案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合理调整完善。就地安置的可先建安置房再出让土地;就近安置的,要先安置后拆迁,再出让。这种先安置后拆迁的程序安排,有利于消除住户疑虑,尽管在土地、资金周转上有一定要求,但是可以节约拆迁安置过渡成本,加快安置进度。要发挥街道办事处、街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帮困解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