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8:11作者:王华老师
、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故意撕毁公文者;
、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小时以上者;
、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元以上);
、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