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23:30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在评价方式上,基本用客观的写实记录取代了传统的主观性评价。
第二,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重点,全方位展现学生的综合素质,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第三,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记录内容有据可查、审核公示,实现谁录入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学生写实记录要提供佐证材料;学生记录、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审核材料,都要签字。每学期,所有写实记录材料都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记录材料,要求学校及时查核并公布结果。
第四,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8、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如何呈现?将如何被使用?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以“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呈现。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生主要成长结果记录、个人事实材料、其他材料、学生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意见等七项内容。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本办法明确了两个主要的使用方向。一是用于促进学生发展。要求高中学校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引导学生通过成长事实记录,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用于高校招生。按高校招生工作需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被提供给高等学校,由招生院校结合本校和相关专业对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进行综合评议,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9、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有记录与核实任务重、经常性,记载内容个性化等特点,如何使工作高效有序?
答:省里搭建了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等均在系统网络平台上完成。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与“学籍管理系统”“学分管理系统”、学业水平考试系统等系统平台的数据相关联,部分数据将直接通过关联系统中自动生成,学生、学校只需阅读确认即可,减轻了数据重复录入负担,避免二次录入发生信息错误。学生“主要成长结果记录”、“自我陈述”等均可在指定的时间节点前随时录入;系统自动生成“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文档,可随时直接打印纸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