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23:30作者:李一老师
答:本办法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指导性原则,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三是客观性原则,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四是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5、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是如何确定的?
答:本办法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重在考察学生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以此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尤其是学生在有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由教育部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而确定,我省按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办法给出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要点”,明确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基本的、必要的共性考察重点内容,同时为各地、各高中学校凸显办学特色和自主创新留足空间。
“记录点”和记录要求的设定,用学生的行为表现说话,用活动时间说话,用活动效果说话,将抽象的素质变成具体的、可考察的指标。
6、“写实记录”主要记载什么内容?怎么记录?
答:本办法针对各记录要点设计了相关的记录表格,明确了学生参加各种类型活动需要记录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如思想品德方面的“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需要记录活动类别、活动内容、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或次数、本人承担的任务以及佐证材料等,包括活动的报告、图片,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获奖证书、制作或创作的作品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本办法要求“写实记录”必须由学生自己填写,并承担因填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要求学校每学期组织、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对学生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并在每学期末指导学生遴选出拟提供给招生院校的重点内容。同时提醒学生要注意写实记录的有效性,充分体现个性与特色,避免面面俱到和千人一面,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7、如何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真实性?
答:本办法从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组织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