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02:43作者:三水老师
(3)落实政策,提升服务
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以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 》为契机,从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怀等方面大力提升社区及居家养老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居家养老券服务制度的实行,解决失能失智及高龄老人等特殊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健康养生与精神慰藉等五大类服务需求。
通过选择有资质、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政府给予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养老餐桌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就餐、送餐服务。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居家老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并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上门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员,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管,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居家服务。
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多方式的精神关怀服务。
四、规划实施建议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趋势及“未富先老”的基本市情,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指导下,本次规划主要明确政府部门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要职能,提出六项实施建议。
4.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格监管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整体推进、落实到位,逐年稳步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及养老服务保障目标的实现,积极引导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
4.2健全财政投入机制
制定政府主导建设的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资金统筹政策;完善社会办养老设施建设经费支持政策;健全为老服务财政投入机制与增长调整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的资金纳入年度财政计划,保障落实。
4.3明确设施建设机制
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流程和职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参与养老设施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建设、验收与移交的全过程,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行业监管力度。
4.4完善配套扶持政策
有关部门要深化研究投资、融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挖掘利用闲置资源兴办养老设施,研究确定各类养老设施为老服务运营扶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和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