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02:43作者:才子老师
(3)分区指导,优化布局
针对北京市各地区发展的差异化特点,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依托中心城及新城街区层面控规、乡镇域规划等用地规划,优化全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分区域明确设施规划目标和发展策略,适度引导养老服务设施向新城和小城镇转移。
中心城
旧城内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适度新增养老设施床位,满足本地区基本养老需求。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按2.5床配置。旧城以外地区通过规划新增与现状挖潜相结合,巩固提高机构养老设施数量和水平,基本满足本地区养老需求。中心地区和边缘集团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按3.5床配置。绿化隔离地区按照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按4.5床配置。
新城
以规划新增为主,充实完善本地区的机构养老设施,在充分满足本地养老需求的前提下,承担中心城区转移的服务需求。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按4.5床配置。
乡镇和农村地区
以现状挖潜为主,适度新增机构养老设施床位,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机构养老设施,至2020年实现机构养老设施全覆盖。本地常住人口中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按4.0床配置。在优先满足本地养老需求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距离医疗等服务配套设施较近的区域可适度发展较大规模、服务设施齐全、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养老设施,以弥补全市养老设施的不足。
(4)图则指引,逐步落地
本次专项规划以中心城及新城街区层面控规、乡镇域规划等用地规划为平台,以土地储备资源为基础,采用“一区一图”的形式,对中心城、新城、乡镇和农村地区机构养老设施发展方向、建设总量、建设标准及空间进行引导。规划的初步成果已纳入《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及新城街区控规深化方案等用地规划中,并通过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新城地块控规审批等规划实施管理工作,逐步落地。
3.5社区养老
3.5.1发展目标
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加大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健康养生与精神慰藉等五大类综合持续照顾服务。至2020年,将有6%老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安享晚年,实现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
3.5.2设施需求
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场站等社区养老设施,依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即“千人指标”)进行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