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15:48作者:李一老师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利民惠民
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促进全县工作各项政策和任务科学、廉洁、高效落实,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一是强化对维护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州县有关维护稳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完善维稳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维护稳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切实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形成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片区纪工委分片抓和乡镇党委政府直接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建成小康红原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紧紧围绕各项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7次。按照《关于开展“阿坝民声”交办件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阿坝民声”涉及红原的19件民生问题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顺利通过州委、州政府的复查。同时,及时对书记信箱1件、县长信箱5件民生问题予以及时办结。
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今年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与施工招标项目监督15个,节约资金1291.53万元,节约率为12.36%;参与施工比选项目监督23个,节约资金201.81万元,节约率为7.70%;参与政府采购监督总计81宗,节约金额:203.87471万元。四是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县“一好三强”选人用人标准和“3313”公推直选办法要求,县纪委及时制发《关于严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红原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防止拉票贿选实施办法》及《红原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拉票贿选纪律处分流程》等文件,严肃换届纪律,强化全程监督,确保了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圆满完成。五是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项规定”及县委“十条规定”、“三项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红原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红原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要求》、《红原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红原县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等文件,在加强学习宣传的同时,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确保规定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