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15:48作者:王新老师
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1
**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执纪为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构建繁荣和谐新红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201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内,通过完善体制、明确分工、强化教育、着力监督、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201x年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荣获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次推行纪委党风室干部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截止目前,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3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同时,研究制发了《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时调整充实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任务,狠抓工作。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x年度亲自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34次,对反腐败倡廉重大问题批示14件。县委、县政府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明显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班子成员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研究和参与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72次。及时将201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为11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班子成员所分管业务范围,分别由20名县级领导干部主抓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34个牵头单位、55个协办单位任务;根据每位县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制作“廉政提醒卡”20张,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保证了牵头和协办单位年度任务全面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求,加强与牵头协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执行不力、进展不快的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协调落实牵头和协办任务89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3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