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9:39作者:王新老师
四、深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县环境质量水平
(一)全面开展废塑料整治“清零”攻坚战。印发了《xxxx县2016年废塑料行业污染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深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废塑料违法加工经营专项整治的通告》,全面开展废塑料整治“清零”攻坚战,对各类废塑料违法加工经营活动进行彻底整治。坚持日报和周报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例会和暗访行动,专项行动成效明显。至8月底,全县所有无证加工户全部关闭,拆除了废塑料生产相关的所有供电设施和生产设备,清运所有生产原料,实现非法废塑料加工经营单位彻底“清零”。持证废塑料加工经营单位签订关停承诺书,至9月底持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全面“清零”,实现废塑料加工经营的双“清零”目标。关闭了观海卫镇施叶、五里和王叶三个县场,停止了桥头烟墩县场的交易活动,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废塑料整治工作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台了《xxxx县废塑料再生利用专项规划》、《xxxx县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大型塑料制品企业再生塑料加工规范提升方案》,做好合法持证加工户的规范提升工作。同时引入废塑料整治第三方委托监管机制,严防反弹。
(二)全面开展金属表面酸洗、铜熔炼等六大行业整治。根据《xxxx县化工、造纸、化纤、金属表面酸洗、再生金属熔炼、废塑料再生利用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xxxx县印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集结政府、企业及社会三大责任,建立落实工作推进会议制度、整治情况月报制度、工作月度督查制度三大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合力,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整治要求,有效推进六大行业整治并取得了良好进展。各企业按年初计划完成“一厂一策”整治方案的编制并经环保局批复后开展整治,全县完成4家造纸企业、1家化工企业、1家印染企业整治任务;完成10家金属表面酸洗企业、11家化纤企业和基地外26家铜熔炼企业的年度整治任务;关闭xxxx县敦和铸造工业基地内的120多家熔炼企业。
(三)持续保持对非法小电镀的严打高压态势。按照“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的原则,全年积极开展对非法小电镀的打击取缔行动,适时联合附海、新浦等各地政府以及供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了18次非法小电镀专项打击行动,累计取缔非法小电镀62家次。与此同时,加强与县公安部门的协作,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行动13次,共计移送案件数17件,公安部门受理15件,作出行政拘留5人次,刑事拘留6人次,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为宁波县首例因环境污染罪入刑案件,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小电镀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