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7:22作者:李一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宣办发〔2016〕1号),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形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
二、工作任务
1.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2.加强市政协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3.妥善处置市政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积极应对相关舆情;
4.加强政协网站、政协内刊、社情民意信息和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5.团结引导服务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主要措施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坚持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能,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意图的实现。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宪法法律法规,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贯彻政协章程、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作用。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加强政协网站、政协内刊、社情民意信息和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净化网络环境,筑牢思想防线。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有清醒认识,明辩是非,敢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