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7:22作者:王新老师
4.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党员上岗戴党徽”活动,大力弘扬当代宣城干部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主流思想占领机关意识形态阵地,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5.促进党派团体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搭建更多更好协商平台,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更好发挥其在协商活动中的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密切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交流沟通,带动和引导他们支持改革事业,投身发展实践,促进社会和谐。
6.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培育政协情怀、激发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来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教育中共党员委员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珍惜荣誉、规范言行、扎实工作,切实维护政协形象。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协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示范推动、研究谋划、统筹协调实施方案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注重实际成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提升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效。
3.统筹推进工作。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与履行政协职能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促进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好作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