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0:00作者:李天扬老师
3.实习成绩的构成和计算:
师范类专业实习成绩=教育见习成绩10%+课堂教学成绩50%+班主任实习成绩10%+个人表现成绩10%+教育调查报告成绩10%+实习总结报告成绩10%
法学等非师范类专业见习实习成绩=专业见习成绩10%+顶岗实习成绩60%+个人表现成绩10%+专业调查报告10%+实习总结报告10%。
4.实习领导小组审核见习实习成绩。以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为基础,实习领导小组参照学校评分标准,对实习生成绩进行审核,形成学生的最后实习成绩。审核的实习总成绩由实习领导小组向实习学生公布,实习学生最后实习成绩计入毕业成绩,统计存档。
5.先进表彰。以班为单位,评选3-5名优秀毕业实习生,发给荣誉证书。组织见习实习汇报会,实习学生进行经验交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还要举行实习讲课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