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0:00作者:李一老师
(2)主动与实习指导教师沟通、联络,接受实习指导教师的督导。
(3)认真完成所要求的各项实习工作报告。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实习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1)全面了解实习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运行情况。
(2)熟悉实习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3)了解实习部门在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4)根据实习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重点见习1-2项行政管理事务。如公文写作、进行专题调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具体筹备或参与实习单位的一次会务工作等。
(5)独立撰写1-2篇公文,并被采用。
(6)独立完成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交办的工作。
(8)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总结。
五、实习组织与管理
为做好见习实习工作,法学院成立11届毕业生见习实习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见习实习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最终成绩的确定等项工作。
1.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光亮
成 员:孔繁金 潘可礼 李景 季晓军 孙士玲
2.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负责所分工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见习实习的规章制度,明确具体要求;
(2)指导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习计划,包括内容要求、时间安排、方法措施等;
(3)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提醒安全问题。
(6)指导学生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7)负责分工学生的实习总结和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3.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主要由辅导员负责;见习实习业务管理主要由指导教师负责。辅导员与指导教师需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由于大部分学生采取分散见习实习的方式,给组织管理带来很大的不便。为保证见习实习的质量,一靠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心,二靠领导有效的检查督促和严格考核。见习实习开始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见习实习管理工作会议或者将实习管理工作列入会议日程,汇报检查实习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中有关的问题。
六、实习要求和实习纪律
实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