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3:52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切实整改问题。制定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供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就自查自纠的问题和提出的解决办法进行登记填写。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建立了问题台账。对贵办反馈的群众在“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中对我局提出的15条指向性意见进行了梳理,并明确相关处室提出整改措施,确实加以整改。对省效能办转来监测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向省效能办回复。解决并回复基层或纳税人通过门户网站服务投诉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3个,电话投诉5个,通过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49个。
(二)把握工作重点,促进作风转变
按照省作风整治办《关于认真做好推进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有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为手段,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一是认真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2005年8月10日,我局全面实现征管业务软件上线运行,成为全国第一个征管信息数据在省局集中处理的省级地税部门。经过近7年在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机关互动和集中,且完全处于公开、透明的信息系统监控中。为提高行政效能,征得省监察厅综合室、效能办和省信息中心同意,我局仍然采用现行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全省公共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将行政审批相关数据交换到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小组。2011年,我局共办理网上审批项目855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并同步交换给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小组。
二是认真开展银行账户清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银行账户的精简、高效、归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对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截止2012年2月29日在银行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银行账户清理行动共撤销银行账户131个,保留327个。
三是认真实行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在门户网站开通了信息共享平台。依据相关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不良纳税行为记录信息、从业人员良好纳税行为记录信息、从业人员不良纳税行为记录信息的发布。我局依据纳税人申请,经各级地税机关逐级评审和公示征求意见,评定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对纳税信用信息于规定时限内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进行发布。坚持每周向专项治理办报送工程建设信用信息公开情况,截至目前,已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信息68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