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7:22作者:李一老师
(六)健全机构 强化责任
1、成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常文锦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包片、股室负责人包乡镇(街道)、局机关工作人员包学校的工作责任机制。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机构,并配备包括食品卫生在内的安全专干。学校也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对学校食堂督导检查不少于6次,且有督导检查记录。
2、加强管理监督。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经常进行食品、饮用水安全检查。学校主要领导检查学校食堂工作每周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和食堂专职监督管理人员每天检查1次。中心学校每周督查不少于1次。县教体局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每次督查均在10个乡镇以上,并有督查记录。
3、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县教体局和县相关部门在检查中若发现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现象,对单位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相关责任人,依据《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之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