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7:22作者:才子老师
三、整改重点及要求
(一)健全规章制度
1、学校制订和完善食堂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与加工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贮存间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食堂管理值日制度、食物中毒防控措施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等,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
2、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3、学校对学生每月至少进行2次饮食卫生教育。劝阻学生不购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要于5月28日前制订、完善到位。
(二)完善食堂设施
1、切实改善食堂基础设施。食堂远离污染源,25米以内如有垃圾堆放点、杂草等,必须于5月30日前清理干净;如有污水池、厕所等工程量较大的,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蚊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地。
2、学校食堂具备相对独立的主食和副食原料库、食品加工操作间、更衣间、售饭间、餐厅或大棚。
3、学校食堂使用面积,按省定小学 (含幼儿园)每生不低于1.5平方米,中学每生不低于2平方米(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整改。如确有困难的,要制定出分步整改的建设规划,并报县教体局同意。
4、食堂操作间墙壁应用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高度不少于1.5米;地面有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排水沟应保持通畅,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出口应有金属漏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和污水排放装置及加有盖子的污物桶;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门窗装配严密,有纱窗、纱门等设施,木门下端加设金属防鼠板。
5、餐饮具洗涮池、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必须用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建成,标志明显,不得混用。
6、共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7、操作台使用不锈钢制作或贴有瓷片;餐具用不锈钢制品;有配套的笼架;接触或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案板、刀、盘、盆、桶、筐、抹布等工具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案板做到台面、底部、边部清洁,无霉斑,竖放晾干。使用固体燃料加工食品的,应为隔墙烧火炉灶。食堂售饭间不得设置炉灶,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