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0:55作者:三水老师
伤残五级、六级:
名称 | 计算标准 | 法律依据 | 备注 |
残疾赔偿金(五级、六级) |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 由工伤保险一次赔付,其他待遇见五级、六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项。 |
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不享有; 难以安排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 |
五级、六级的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就业补助金 | 伤残医疗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2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8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 |
就业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6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