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12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广东省内本科层次各类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A类,专科层次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
外省本专科层次各类专业的录取批次按各省规定的普通本专科院校相应类别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外省按生源省投档比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录取先按 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
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特殊专业、外语语种的要求:
(一)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
(二)外语语种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