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8作者:三水老师
第九条 学费、住宿费
1.学校严格按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标准为310011500元/年(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也不同),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2.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yznu.cn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zsb.yzn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
招生咨询邮箱:cjsyzsb@163.com
第十一条 特别声明: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招生就业工作处联系。
第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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