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3作者:王华老师
第三十条 学院已形成健全的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制,建立了包括奖、贷、减、助、补等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积极帮助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为了鼓励更优秀考生报考,2016级新生报到注册后,凡高考成绩500分以上者免去当年全部学费;文、理科高考成绩分别列前20位者,当年学费减半。
说明:凡通过3+2五年制专本贯通录取的考生,不享受此鼓励政策。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和兴路西首
邮政编码:264210
学院网址:www.sddfvc.cn
招生邮箱:zhaoban2909@sina.com
招生电话:0631-5712909、5712908、5712907
免费电话:400 0890 109
传 真:0631-571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