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5)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5作者:王新老师
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努力创建数字化校园,提高我校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2011年我校引进了CRP校园信息化管理系统,成为全国首家引进该系统的民办高校。借助CRP管理系统,学校实施了以教育教学为核心,覆盖行政管理、学生服务、后勤管理、招生就业、安全校园等多个层面和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院办学理念紧密结合,通过网络技术推动学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最终实现教育信息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从而达到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历史沿革 2000年10月31日,青教成函[2000]50号《关于同意筹建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的批复》同意筹建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 2001年11月13日,青教社函[2001]12号《关于同意成立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的批复》正式成立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 2002年6月14日,鲁教函(2002)35号《关于同意筹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的复函》同意在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4月24日,鲁政字[2003]1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同意建立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30日,鲁政字[2014]1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改建为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的通知》同意建立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5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我校航空服务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就业的特点要求考生普通话良好,身材匀称,五官端正,面容较好,气质佳。 第十二条 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