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23:14作者:王新老师
任职以来,本人没有利用职权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从不插手和干预单位的项目工程建设,也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为本人、配偶、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益,没有为亲朋好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出台后,本人从内心真诚拥护并自觉贯彻执行,没有举办婚丧喜庆宴请,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全新的思想、全新的理念,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为自己充电补钙。
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我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坚持贴近群众,回应群众关切,带领局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完善了社保、医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劳动监察等相关政策宣传、服务弱势群体讨薪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自身及局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将改进工作作风落到实处。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坚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年初,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起草制定了《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同时,与各股室、中心所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形成了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提高全员反腐倡廉意识和自觉性,使大家在廉政建设上自警、自醒、自律。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局机关党员干部在年初都结合自身实际做出了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今年,我们按照“六权治本”要求,规范权力运行,对各股室、中心所队职责权限进行清理规范,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编制各科室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等,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人社队伍,有效地促进了人社系统工作的全面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