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23:14作者:王华老师
3.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二】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我紧紧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这个主题,对照“三严三实”,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审视自我,并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本人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个人自我剖析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
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维护党的团结,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议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公开发表与其相悖的言论,更没有与之相违的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保持一致。从工作到生活,时刻将自己融入到党的组织之中,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信念坚定,勤勉履职。做到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局班子团结,自觉执行和遵守局党支部的决策和各项制度,主动地开展工作,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敢于负责,坚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踩“红线”、不闯“禁区”。
三是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局机关《财务报销制度》、《请销假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的管理格局。
二、在廉洁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市委“五条纪律”和县委改进作风一系列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人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全局干部职工既能做事,又不出事。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认真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没有直接分管单位人、财、物和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在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时,坚持做到不首先表态和个人定调;凡属重大决策、局机关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凡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事以及制度规定,本人带头执行,从不凌架于制度之上和集体决定之上,不搞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