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08:36作者:王新老师
5、同案人袁X增供述:2009年7月9日,王X民让我们监视吴X华,吴X华将每天收购的泥鳅每斤提一元交给我,一天提2000元左右,我交给王X民。7月18日左右,王X民让我们开始负责监视徐镇镇、渠村乡各个收购点。徐镇开始由李X义等人监视,渠村乡开始由王X中等人负责。后来王X民让我、高X等人负责两个乡镇的巡逻、监视。
6、同案人朱X领供述:管X军安排李X胜负责渠村,我、冯X记、刘X运负责监视徐镇各个收购户,王X民负责管帐。我让李X义在徐镇找几个人巡逻,后来又让袁X增领着几个人巡逻。大约挣了10万余元。
7、同案人张X利供述:2009年控制濮阳县泥鳅市场的有管X军、王X民、朱X领、刘X运,并和各个收购点签订了协议。刘X运安排我、吕红岩、清X、赵志安等六人负责渠村巡逻。由于王X镇不听话,我和二X等人打了他。共干了五天,王X民给我8000元钱,我留200元,给吕红岩1500元,其余给李X胜了。
8、同案人王X中供述:管X军让我入股收泥鳅,我没同意,他就让我找人巡逻监视渠村的泥鳅收购点,我找了渠村王芟河村的张X杨,他又找了三、四个人每天巡逻,我给王X民要了6000元给张X杨。
9、同案人刘X运供述:管X军安排我、王X民、朱X伟、冯X记负责徐镇市场,李X胜负责渠村市场,王X民、朱X伟管帐。
10、被害人王X镇陈述:2009年6月中旬,李X胜、管X军他们逼着渠村各个收购点签了泥鳅收购协议。张X利还领着人打过我两次。徐镇的由吴X华负责收购,渠村的由我负责,将渠村、长垣名个收购点的泥鳅以9元一斤买到家,以每斤11.5元卖给连云港的老李,中间差价每斤2.5元,都被王X民拿走了。控制市场是管X军与李X胜,管X军说了算,王X民管帐,刘X运、朱X领、章X是第二级别的,亲自到现场,下边是袁X增、张X利、吕红岩等打手负责监视渠村,后来由王X中负责,李X义一伙负责监视徐镇。
11、被害从吴X华陈述:2009年6月,李X胜、朱X领、刘X运、王X民等人拿刀让我和他们签协议,控制了徐镇的泥鳅市场,大约有一个月,管X军赚取50万元。
12、证人王X在、李X裴、井X民、张X新证言证明张X利、吕红岩、赵志安等人殴打王永镇。
13、证人张X科、武X彬、牛X发、孟X部、胡X峰、王X路、赵X、井X民、井X中、李X季、吴X风、井X魁、徐X刚证言:2009年6月份,朱X伟、刘X运让我签订了合同,规定我收泥鳅之后必须卖给他们,接他们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