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03作者:李天扬老师
(十九)省供销社
1.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政策依据:《云南省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08〕333号)。
支持范围:主要是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的仓储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批发交易市场、冷链物流体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散市场等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农超对接”项目;农村流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等。
支持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贴息1年;以自筹资金为主投资,一般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项目、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服务性项目,一般采取财政补助方式。
2.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依据:《云南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09〕535号)。
支持范围:主要是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人工扩繁基地建设项目;人工食用菌规模化、示范性栽培项目;食用菌质量检测、技术开发、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项目。
支持方式:一般采取以奖代补或财政补助的方式。
(二十)省粮食局
1.中晚稻最低收购价
政策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的《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5号)。
补贴范围:曲靖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普洱市、楚雄州、保山市、红河州、大理州8个稻谷主产区。
补贴对象:全省8个稻谷主产区种粮农户。
补贴标准: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和粳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276元/千克,粳稻最低收购价3.10元/千克—。
补贴方式:中晚稻上市之后,市场价格低于每千克2.76元,粳稻市场价格低于每千克3.10元时,由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分别指定符合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