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05:33作者:才子老师
2、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重点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
3、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本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5、本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落实情况;
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本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9、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本单位中层干部(股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整和奖惩,职称评定;
2、推荐申报县级以上优秀、先进个人或集体;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单位招考(聘)工作人员;
5、其他重要班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购置、改建、扩建、装修计划等;
2、单位招商引资、工程、土地和规模较大的投资等项目的确定;
3、单位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4、涉及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和农业、土地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及其它重要项目的安排;
5、因公出国(境)以及本单位组织的重大或集体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等;
6、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单位财政(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原则、制订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2、单位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3、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4、单位10000元以上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维修费等大额资金的支出。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一)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或局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人事工作依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以党组名义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工作以局领导班子的名义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局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