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5:30作者:李一老师
(八)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教育法制建设范围,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市财政部门要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将教师校长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免费培训。依法实行教师培训归口管理,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校长进行提高培训。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整合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仪器装备等机构,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合力,发挥教师培训的整体效益,到2020年底,我市完成实质整合。
提高乡村教师培训效益。大力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积极实施教师培训推荐课程与自选课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乡村教师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的培养,到2020年,选拔培养800名市级以上乡村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大力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我市建立1-3个省级名师工作室,重点发挥其对乡村教师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自2016年起,统筹“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财政经费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定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乡村教师支持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
(二)加强经费保障。市政府将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集中力量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各项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到位。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经费监管,规范经费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