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15作者:李一老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美丽乡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级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乡三级都要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强有力的办公室。省市县四大班子成员每人都要分包一个重点村,其中省市四大班子成员和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包的重点村要建成精品村。省直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只派往贫困村。各市县要在优先安排好贫困村驻村帮扶干部的基础上,选派好美丽乡村工作队。
(二)科学编制规划。规划编制要实施分类指导,体现大中城市郊区、县城周边地区、平原地区、山区等不同地域特色。各地要聘请有资质、水平高的规划单位和设计人员,制定全县域美丽乡村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保规划相衔接,科学布局村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乡镇要成立规划委员会,由乡镇党委书记任主任,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监督执行。每个村都要有村庄规划,包括民居、道路、绿化等专项规划内容,到户民居改造设计方案,及其他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12个省级重点片区、100个省旅游示范村、100个省中心村示范点的规划要报省住建厅、省美丽乡村办公室审核。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直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支持力度,各市县要健全完善支持政策,财政支持资金增长不低于10%。以县为平台,整合农业、扶贫、交通、水利等涉农资金向重点村倾斜,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公布整合资金数量,便于金融机构掌握美丽乡村建设的资本金投入部分,安排融资计划。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三级平台、市为重点”的原则,省市县建立融资平台,完成400亿元左右的融资总规模。省级融资60亿元左右,用于省重点抓的片区和村庄建设,支持资金不平均使用,根据建设水平高低给予奖补。每个设区市融资1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市级重点片区和旅游专业村、中心村等重点任务建设。每个县(市、区)融资1.5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县级重点片区和重点村庄的建设。三是撬动社会资本。通过股份合作,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自然人变法人,解决土地节约、工商资本进入、承贷主体等问题,强力推进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利用多种途径,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进产业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和经营者,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四是以市县为主导,金融部门积极配合,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对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提供5—10万元、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对家庭有产业支撑、收入高的一般农户,被评为信用户的,可以提供30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各级财政部门可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按贷款基准利率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给予贴息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出资成立担保公司,解决担保难问题。五是加强资金监管。严防挪用、贪污项目资金等问题发生,保障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