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15作者:王新老师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x月—2016年x月)
1.建设投融资平台。20xx年x月底前,出台美丽乡村投融资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文件。2016年x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投融资平台建设任务。
2.确定重点片区、重点村庄。20xx年1x月上旬前,完成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申报认定。2016年x月底前,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投资、资本金额度与到位安排、融资需求及年度计划等,上报省美丽乡村办,并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公布。各金融机构在融资总额度内,分工予以支持。
3.搞好人员培训。2016年x月上旬,完成对规划设计人员的培训;x月底前,完成对驻村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召开动员会。2016年x月底前,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进行组织动员。
5.做好规划设计。2016年x月底前,完成省级重点片区及片区内重点村的规划编制,报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通过;x月底前完成全部重点村的规划编制和施工设计。
(二)实施阶段(2016年x月—2016年x月)
1.建立工作台账。2016年x月上旬前,所有重点村庄建立起12个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市县乡村各级制定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和12个专项行动施工进度表。
2.对接推广“四新”。2016年x月上旬前,省市分级举办“四新”对接会,加大“四新”企业及产品推广力度。
3.完善招投标制度。2016年x月底前,50%以上的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x月底前,所有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招投标。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质量管控。各地严格按规划和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年底按规划设计效果图验收。
5.督促工作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建设进度和督导情况。
6.开展观摩调度。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半年召开一次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观摩会。
(三)验收阶段(2016年1x月—2017年x月)
1.考核验收。2017年x月底前,完成对重点片区和重点村的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结果对县(市、区)进行专项考核。
2.奖励先进。通报县(市、区)考核结果,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和省“美丽乡村”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