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6:23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6年1月—2016年3月,在全县金融系统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创建“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动员,制定《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适时启动扶贫工作。
(二)协同推进。2016年4月—2017年11月,在全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金融精准扶贫活动,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三)总结推广。2017年12月,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由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委、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行平罗县支行行长、县扶贫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人行、扶贫办、财政局、农牧局、民政局、商务与经合局、妇联、残联、各金融机构及各乡(镇)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抓好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研究和难点问题协调,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协同县直部门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三)科学评价,严格考核。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平罗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形成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动员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加大对金融精准扶贫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励志脱贫,加大能人带头脱贫致富宣传力度,营造金融精准扶贫浓厚氛围。
【金融扶贫实施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