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6:23作者:李一老师
(七)实施差别化利率优惠精准扶贫。各金融机构要把金融扶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坚持“保本微利、让利于农”基本原则,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等要素,对“扶贫担保基金”担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诚实守信信用户、积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等,给予差别化利率优惠。要采取“以合作社带贫困户、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引导带动30%以上的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担保关系,增加贷款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扶持。
(八)实施支付结算工具精准扶贫。加快电子机具布放,优先在扶贫村布放POS机具、自助电话终端、便民服务终端等基础金融服务设施,2016年计划在红翔新村建立一家“金融超市”。在全县农贸市场、大集镇等规模较大的农村交易场所大力推广银行卡、手机银行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同时,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拓展“便民支付+农村电商”综合超市,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在扶贫村规划设置金融机构物理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开办“惠农服务站”、“流动银行”、“背包银行”、“定时定点服务”等业务,实现金融机构网点覆盖全县13个乡镇,金融服务和产品覆盖全县114个行政村。
(九)实施银行评级授信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发挥“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作用,力促县政府、银行制定《平罗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和《平罗县贫困农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从社会、企业、个人三个层面着手,深入推进“诚信平罗”、“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村、户)”创评工作,形成金融工作与扶贫工作互动双赢的良好格局。同时,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评级结果,采取扶优限劣等措施,有效解决政府扶农、金融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不全面、不共享等问题。力争2016年6月末,完成平罗辖区内所有贫困户经济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扶贫户评级授信面达到100%,两年内,完成平罗县辖内全部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建档工作,实现评级授信全覆盖。
(十)实施金融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建立健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平罗县金融青联组成的集中宣教队和村组干部组成的日常宣教队,坚持金融专业人员集中宣讲与村组干部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在农村贫困地区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努力实现贫困人口金融知识脱盲。依托“金融惠民工程”、“送金融知识下乡”等项目,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就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国债兑付、反洗钱等金融知识广泛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以及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