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6:23作者:李一老师
(三)实施财金融合精准扶贫。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一是财政担保基金、互助资金与信贷资金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互助资金管理模式,完善金融扶贫配套措施,以财政担保基金、互助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增强扶贫投入力度,形成扶贫合力。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5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担保基金+信贷”模式,撬动信贷资金5倍的投入,弥补扶贫对象贷款担保不足问题。2016年计划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400万元,为400户贫困户发放贷款2000万元以上。二是探索开展信用贴息贷款模式。由财政部门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信用贷款实行贴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四)实施农村产权抵押精准扶贫。抓住平罗县被纳入全国232个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和纳入全国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机遇,2016年,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将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在贫困户、贫困村开展林权、小型水利设施、农业机械抵押以及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等生物资产流转交易登记抵押业务,扩大贫困区农村产权抵押范围。同时,在全县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贫困农户融资难问题。计划2016年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2亿元。
(五)实施金融产品创新精准扶贫。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人民银行要创新开展“征信+信贷”模式,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探索开展“农业订单+信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创新金融扶贫融资模式。力争到2016年底前实现以“农业订单+信贷”为主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达1500万元,年均增速超过20%。
(六)实施农业产业链金融精准扶贫。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通过采取“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模式,推动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形成农业“产业链、资金链、价值链”,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要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为依托,引导和推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建立担保基金或通过订单产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贫困户进行担保,发展产业链金融,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