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4:53作者:三水老师
5.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树立“居安思危、长治久安”的安全观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的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6.加强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各市(区)、各单位要突出社区、村镇、校园等重点,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防火灭火、高空缓降逃生、地震避险、交通事故、洪涝灾害、外伤急救等自救、互救体验训练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急处置能力。
7.开展“安全随手传”宣传活动。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微信传递迅速、趣味性强的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用微信传递安全。通过编发安全知识常识、拍摄安全宣传活动图片等进行安全传播。各企业要动员组织企业员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微信公共平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将给予奖励。
8.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开展“送视频、送法规、送图册、送读本”活动,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以发资料、送挂图、将安全等方式,深入社区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知识知晓率、参与度和自救自护能力;开展“火灾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练”、“安全漫画比赛”、“安全知识进学校”等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培育学生从小注重安全的良好习惯。
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开展好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系列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