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4:53作者:王华老师
3.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各市(区)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利用安全检查、安全调研等时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重点宣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要求;各企业要通过公司领导讲话、张贴安全责任图、竞赛等方式,重点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覆盖”内容及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
4.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通行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防踩踏、职业病辨识和防治,烟花爆竹储存和燃放、城市燃气安全使用等知识常识的宣传。
(二)开展好八项重点宣传活动
1.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6月1日是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日,省上届时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各市(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对2016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
2.开展“领导谈安全”活动。各市(区)主要领导要围绕宣传贯彻中、省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在省、市主流媒体刊登讲话,谈认识、谈体会。省上将统一在《陕西日报》开设专版“领导谈安全”,刊发各市(区)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在省安监局网站开设专栏,对各市、县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评论和体会文章进行刊登。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要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6月16日同时举办咨询日活动。省安委办与西安市安委办联合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省政府领导将出席活动。各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示、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活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4.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