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Ⅲ级。
1.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的执行情况;
②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可停止教学活动组织避灾疏散;
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保护工作;
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⑥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学校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属地救灾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联系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组织抢修力量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校园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组织学生食堂、超市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员工安置
发放救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