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李一老师
6.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主办部门必须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并报校保卫部门备案,活动人数1000人以上的报辖区区公安分局备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师生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续发生伤亡。
(4)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7.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8.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要做好或督促社会经营企业人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后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卫生防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