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三水老师
4.事件平息后,提出进一步改进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
七、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从高至低划分Ⅰ级―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发现突发火灾事故,立即拨打校园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3932110向保卫部门报告。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事先要制定并落实救援措施,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2)发现此类情况,立即拨打校园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3932110向保卫部门报告。指挥中卢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3)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或对落水人员进行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