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李一老师
(三)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组织老师和学生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针对师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
①暴力袭击。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拨打校园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3932110向保卫部门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保卫部门组织安保力量携带防卫器械立即赶赴现场,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圈,阻止犯罪分子行凶,防止事态扩大,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把所有师生撤离至安全区域;救护受伤人员;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公安机关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②抢劫、绑架、挟持人质。拨打校园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3932110向保卫部门报告,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立即集结安保力量对嫌疑人实施控制,立即报警,请求支援;如罪犯嫌疑人未对人质实施伤害,可正面宣传劝导,以情感化,制止犯罪;如犯罪嫌疑人已对人质实施伤害,应立即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