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17:01作者:王华老师
六、县住建局昱晟房地产评估所违规收取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
案情:罗山县住建局昱晟房地产评估所无视上级规定,10月9日至2015年11月6日共向群众收取新房评估费128份计款284280.00元。为了严肃纪律,县纪委决定对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住建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住建局评估所所长左文福及相关人员予以纪律处分;限期将违规收取的128份评估费退还群众。
剖析:不注重学习、宗旨意识缺失是造成左文福违反党纪的主要原因。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该文第六项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县住建局评估所无视上级规定,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违规收费,侵犯了群众利益。国家的一切公职权力机构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切为了人民”是我们工作的宗旨和准则,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利用职务之便,搭车收费,必将受到惩处。
七、东铺镇康店村党支部书记任强乱收费
案情: 7月,全县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东铺镇安排由各村完成该项任务,任强同其他村干部商议决定,先向被登记的危房户每户收取20元费用,待镇政府的补助经费下拨后再还给群众,共向105户危房户收取2090元,此事违反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属乱收费行为。县纪委给予任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