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21:19作者:王华老师
3、加快新村建设。按照“建成一片新村、实现一村脱贫、带动整村致富”的要求,整合使用好危房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等资金,优先建设新村聚居点,切实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困难户住房问题。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生态移民等政策,开展避灾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
4、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扶贫小额信贷有效结合,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贫困地区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广泛开展“信用户”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和综合排名发布工作,打造信用高地,开成资金洼池,不断增强良好信用环境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
(四)进一步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组和第一书记作用,对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履职不力,工作不在状态的要坚决及时调换,并严追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1、加强财政资金的整合。依托扶贫项目规划,重点整合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因灾倒房、饮水安全等各类项目资金,达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效果。
2、充分发挥扶贫专项基金的作用。利用为每个乡镇安排财政资金20万元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资源对精准扶贫的持续稳定投入。
3、分类开展金融申贷。加强对接汇报,积极做好东部和南部易地搬迁扶贫资金的申贷工作。对道路、水渠等基础设施类项目,努力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来解决;对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如学校、医院等社会公益类项目,考虑通过融资租赁、保险直投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对创业类或产业带动扶贫,引导其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土地流转受益保证贷款等金融工具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