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13:04作者:李一老师
汤计:那时中院、高院不认可公安、检察院的新线索,让公安拿物证。都十年了,根据案发时的保存条件,关键物证没了,精斑啥的都丢了。
但呼和浩特市中院有关人士说,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没有犯罪物证,不能认定“4·09”案件的真凶就是赵志红,那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案的错判问题。
新京报:你当时心里着急吗?
汤计:心里真着急,这不是故意设障吗?事实上,在呼格吉勒图案上,赵志红是不是真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当时办案的事实是否准确?证据是否扎实充足?如果不是,那就应该疑罪从无嘛。
2007年初,我把呼格案的相关材料梳理一遍,第3次写了内参,共两篇文章。一篇是《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另一篇是《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
我把公检法三方的意见都摆出来,领导也不傻,几方一比对,能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其间,我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每当自治区政法委研究呼格案时,内蒙古高院派出的参会领导都是那位呼格案的二审审判长。
新京报:法院不响应,还有其他办法吗?
汤计:当时,我跟检察长邢宝玉交流,呼格案这么长时间,检察院咋不抗诉呢?你这有权啊。他说,现在不能抗诉,法院目前这个状况,抗诉了,它肯定就维持原判,一维持原判,这个案子在法律程序上就真死了。明明是疑罪从无,你却将它弄成死结。此案应该由最高检抗诉,异地审理。
我一下豁然开朗。我当时寻思,能不能跨省区异地审理,于是2007年11月28日,我写了第4篇内参,题目是《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这篇文章目的非常明确,专门针对法院。
新京报:但后来还是没有实质性进展?
汤计:一转眼到了2008年,最大的问题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政法委、公检法几乎都换人了,新来的领导谁会积极协调这事?那段时间人最低潮,心里最难受。
案件启动再审汤计大哭一场
“那天我一下失控了,我和他们老两口全哭了,他俩抱着我。那天离开他家时,老李两次上来拥抱我,他嘴拙,也不会说啥”
新京报:既然这么困难,为什么还是要坚持?
汤计:我一看见那俩老人(呼格吉勒图父母),心里就特别难受。内蒙古每年人代会都是1月5日左右开,那是内蒙古最冷的时候,零下一二十摄氏度,老两口就站在那儿,就那么站着,也不闹。我作为一个参会记者,每次看到他们又不能打招呼,也不能说点什么别的安慰,还要假装没看见,你说心里是啥滋味?(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