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6:08作者:王新老师
(五)统一招生部分中,普通高中“特殊学生”栏中所列数字为“特殊说明”栏中01专业所招各类特殊学生计划数之和。
(六)统一招生特殊说明栏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城区”为招收学籍在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的考生;“郊区”为招收学籍在门头沟、燕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的考生;“本区(本县)”为只招收学籍在本区县的考生;未注明招生地区为全市招生。
(七)市级统筹计划中,除特殊说明栏中对住宿作特别说明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均可申请住宿。
(八)公立普通高中按标准收取学费。示范性普通高中(重点高中)标准为800元/学期,一般高中标准为350元/学期收取,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职业高中其综合高中班按一般高中标准收费,“特殊说明”栏中不再单独标注。其他类学校(专业)的学费标准在各校(专业)“特殊说明”栏内注明。除此以外的其它收费项目和标准,请考生在报考前向招生学校咨询。
(九)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在“是否加试”一栏均标为“是”字。各学校进行“加试”的日期为5月2日-3日,“特殊说明”栏中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和加盖所在学校或区县公章的“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专业加试登记表”,需进行有关资格认定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报考有“加试”要求学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合格。
(十)各区县和招生学校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手续者,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其档案材料退到区县中招办公室。
(十一)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开学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中考成绩查询:7月3日
提前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11日
名额分配录取结果查询:7月16日
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27日
(十三)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1.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和各区县考试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