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9 11:41作者:才子老师
5、对违法青少年提供的服务
(四)矫治社会工作的机构与人员
1、矫治社会工作的组织机构
2、矫治社会工作者
第三节 中国的矫治社会工作
(一)中国罪犯改造制度的形成及其特点
1、新中国罪犯改造制度的建立
2、中国罪犯矫治社会工作的特点
(二)中国矫治社会工作的实践形式
(三)罪犯心理矫治应形成自身特色的工作体系
三、考核知识点
1、矫治社会工作的涵义与起源
2、矫治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
3、中国的矫治社会工作
四、考核要求
(一)矫治社会工作的涵义与起源
1.识记:(1)矫治;(2)矫治的功能;(3)矫治社会工作的涵义;(4)矫治社会工作的起源与发展。
(二)矫治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
1.识记:(1)机构处置;(2)社区处置;(3)社区处置的形式(4)社会处遇中提供的服务;(5)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6)对刑释人员提供的服务;(7)对违法青少年提供的服务;(8)矫治社会工作者的类型。
2.领会:(1)机构处置的功能;(2)矫治社会工作的介入途径。
(三)中国的矫治社会工作
1.识记:(1)新中国罪犯改造制度的建立;(2)中国矫治社会工作的实践形式;(3)社会帮教;(4)社会处遇的实施内容;(5)监狱矫治的内容。
2.领会:(1)中国罪犯矫治社会工作的特点;(2)罪犯心理矫治应形成自身特色的工作体系。
III.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落实,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并进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一、 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为使课程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考核目标,包括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明确考核目标,使自学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课程内容与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进行辅导;使考试命题者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