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6 11:11作者:王华老师
六、加强巡视检查和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本次考试巡视工作将实行省、州(市)学校两级巡视责任承包制一是由考点学校和两地市招考办选派的巡视人员分片承包若干个考场定点巡视,二是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带队组成六个巡视小组定点包干各考点巡视检查工作。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曝光台。使本次考试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各助学单位必须履行考前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学校主管领导要对各系负责、各系要对各班负责,班主任对全班负责,利用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和警示教育,将法规政策广泛向考生宣传教育,今后将考生遵守考纪好坏的表现记入档案,作为结业鉴定的考核内容之一,对请人代考,多次违纪舞弊的考生将实行延期毕业或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
七、组考费用
各助学单位按照考每场次120元(不分考场容量大小)一次性交付本单位学员应试考点,格尔木市每场次170元。上交省考办每科次17元,请于3月10日前交财务科。
八、评卷及登分工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试结束后将专项安排
本次考试将是对各主考学校和助学单位的组考能力和教育质量一次全面检测,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以及教育质量的好坏将作为年末评估各助学单位、主考学校的考核内容之一,期望予以高度重视,为确保本次考试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措施保障。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考试 考务管理 通知
抄报:全国考办、省教育厅、杜小明厅长、李惟恒副厅长
抄送:中心各科室、各位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