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1 11:17作者:王新老师
问:市场上的自学考试教材很多,我应该如何知道哪些是自考指定教材呢?是否自考教材每个科目都有不同的出版社?我是否应该以编者为准?自考教材是否每个省都不同?
答:为保证所有考生都能及时得到正版教材,我省实行报名时预订的方法,即只要在报名时预订了,我们都会满足供应。自考教材是由各级自考机构主渠道供应的,希望考生报名时预订,不要到社会上购买盗版教材,以免影响学习效果和质量。如果手头上已有订购的教材,但多年未用了,可以到当地自考机构确认版本有否改变,《浙江自学考试》杂志上也会公布改版消息的;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的教材,都是由全国自考委统一编写和出版的,各省都是一样的,各省开考的科目教材由各省自行确定。
问:我2009年已经完成了国际贸易专业的10门课程的考试,2010年开始是不是要按照新的计划来进行考试?考出的课程是不是作废了?
答:我省从2008年10月起所有专业均按新计划安排考试,从2008年下半年起所有在籍考生统一按新计划申请毕业。你考出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新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具体你可以查看顶替表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
问:我去年年底办理了“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英语(二)”三门课程的免考手续,在新专业计划中是否继续有效?
答: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考委[2007]13号)第十条规定,已办理免考手续并审批通过的课程,在申请毕业时的专业计划中仍有相同设置的,继续有效。所以你去年办过的三门课程免考,在2008年上半年按照老计划申请毕业的时候是有效的,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新计划中只有“英语(二)”课程是有效的,其他二门课程因为在新计划中已经没有相同设置就无效了。
问:我是会计专业的老考生,原来考出的“基础会计学”课程是没有实践的,我在2010年申请毕业的时候要不要参加这门课程的实践考核的?
答:不需要,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新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因老计划该门课程没有设置实践考核,所以在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基础会计学”的合格成绩可以直接顶替新计划的“基础会计学(含实)”课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