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高等教育网 > 问答 > 正文

2020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展开

发布时间: 2021-08-14 08:40

0次浏览

1条回答

冯春晓 高级教师 2021-08-14 09:34

【摘要】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可以看出,2020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春季大学入学考试招生章程已经,现将通知如下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侠路350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 ■本科生。■本科生。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院校□民办高等院校□独立院校。 五、发发学历证书的大学名称和证书种类。 大学的名字。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大学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和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飞机制造工程。 本科生。 四年。 45人。 旅游管理(邮轮经济) 本科。 四年。 25人。 飞机制造工程专业不建议女生报考。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言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的语言不受限制,入学后外语的语言是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通知》(上海教委学〔2019〕43日)春季考试招生条件规定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方法。 (1)2月17日至1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发表的志愿者填写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聘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写志愿者。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均合格。7门科目成绩认定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操作。 (2)2月20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同一天,考生必须在我校的本专业招生网(http://zsb.sues.edu.cn)中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从2月29日到3月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考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考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分别达到自主考试资格线的考生,必须分别参加各专业的考试。测试校区为长宁校区(仙霞路350号),测试具体时间和考生自主选择后,在我校本专业招生网发表。 (4)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决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5)综合素质评价:专家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审,评审成绩满分10分,计入自主测试总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在2020年2月24日10:00-15:30期间向学校招生事务所(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育大楼128招生事务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的品德发展和市民素养(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修习课程和学业成绩(高中成绩、学科获奖等资料)、身心健康和艺术素养(各种才能和体育竞赛获奖证明书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种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过期不受理。(本人必须在现场提交资料,不接受邮递) (6)考生如果没有参加我校的自主考试,相应的考试成绩将春季考试总分计入零分,参加后续的录取顺序。 十二、合格规则。 (一)加分政策:按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合格分数要求:合格依据春季考试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考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末位同分情况,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成绩、数学、外语、语文,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流程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用:按规定完成各手续的预录用考生,由我校发出录用通知书,正式录用。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上海价格行[2000]120日) 住宿费用的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考招生全程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通报电话:021-67791256。 16、网站和联系电话。 学校主页:www.sues.edu.cn。 招生所(事务所)主页: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十七、其他体会。 (1)学校自主测试安排、测试清单、合格分数线等按规定公开的信息,以学校本专业招生网公开为基准,请考生立即关注。 (2)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包括进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通知(上海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3)春季招生入学时间为当年9月。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展开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