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实际上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指语言本身的结构规律,一个是指研究语言结构规律的科学,即语法学。语言本身的结构规律是客观的,但是语法学是语法学家建立起来的科学系统。因此,不同的语法学家可以建立起大同小异的科学系统,使用不同的语法术语。
古汉语教学应采用什么语法系统呢?从普及的角度看,古汉语教学应采用通行的教学语法系统。教学语法,又称学校语法。它是为语法学习者提供的语法知识体系。教学语法要以语法理论研究为基础,而在内容的选择安排及表述方法等方面都要突出教学性,符合教学的需要。
为了适应语法教学的需要,1956年我国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汉语编辑室广泛吸收许多语法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全面听取实际教学工作者的意见,制定了《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这个系统在我国现代汉语语法教学中起了重大作用,不仅中小学普遍采用了这个系统,而旦不少高等学校(特别是高等师范院校)也采用了这个系统。所以,这个系统已为广大群众所熟悉。1984年,又在《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基础上,修改增订,公布了《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提要”将汉语语法系统划分为五级语言单位——语素、词、短语(即词组)、句子(包括单句与复句)、句群(又叫句组、语段),进一步突出了汉语的特点,加强了语法教学的实用性。
现代汉语教学一般应该遵守共同的教学语法系统。我们认为,古汉语教学语法也可大体仿照现代汉语的教学语法系统,尽量避免名词术语的分歧。这是因为:从古今汉语的实际看,真正的语法差异很小,可以采用统一的体系;从教学需要看,统一体系和术语,可以避免古今脱节,提高教学效率。可惜的是现在存在着某些脱节现象。如:“廉颇者,赵之良将也。”(《廉蔺列传》)这句中的“之”是什么词性呢?有的书说是连词,有的书说是介词,有的书说是结构助词。与“之”相当的“的”字,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称为“结构助词”,所以,我们认为称为结构助词较好。当然,我们也承认两者有区别。比如:“的字结构”存在于现代汉语中,古汉语却没有“之字结构”,说明“的”跟定语的联系更紧密一些。求同而存异,不纠缠于名词术语的分歧,对教学只有好处。有人主张说:“谈古代汉语语法,能够忘掉现代汉语语法也好。”这个说法是不妥的。很多中学教师早就呼吁:“古代汉语教学也需要一个共同的纲领。”在照顾古汉语特殊性的前提下,应大胆采用现代汉语的教学语法系统,加强比较,沟通古今,以消除混乱,增强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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