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教育部、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2019年军校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9〕120号)和原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校招生条例》《军校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考军校(以下简称军校)考生政治审查、军事职业性检查(以下简称军事检查)和招生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全军27所大学在山东省招收了997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中927人,女70人。陆军工程大学全国人防方向学生6人(男女无限)。都是本科水平。
二、考生的基本条件。
报考军校的考生,年龄在17岁以上,20岁以下(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坚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防卫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心健康。高考成绩达到全省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报考划线类别为一、二的军校或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全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而未达到全省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只能报考划线类别为二的军校或专业。军校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填报,符合报考军校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
三、政治考核。
报考军校考生政治审查,由考生高考所在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与当地招生事务所、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考生上学的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上学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和职场等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政治审查工作由考生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合作。政治评价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3日。
报考军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人民武装部申请政治审查,填写《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以下简称《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政治评价根据教育部、原总政治部《严格规范军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防卫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一号)和《政治评价表》的规定内容进行。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进行鉴定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对考生本人、家庭状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立即总结审查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审查结论,由审查组长签字负责。考生应于7月3日向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评价结论。政治评价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事检查和招聘。
对于考生的政治评价工作,县级人民武装部应根据军校招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评价组织实施相关要求,集中时间按时完成任务。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审查实行责任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审查原因退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不良结果的,根据情节重视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军事检查。
军事检查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查三个内容。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与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指定的军事系统医院、培训管理部院校局派遣的面试人员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合作。6月28日,考生登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信息平台。
全省设有两个军事检查站,第一个军事检查站设在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960医院南院区(原空军第456医院),主要负责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克萨斯、滨州、聊城和点心泽12市考生军事检查,第二个军事检查站设在北部战区海军971医院(原海军401医院),主要负责青岛、烟台、威海和日照4市考生军事检查。考生可在6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查看具体安排。集中军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6日为复检时间。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6月30日前,利用多渠道、多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考生参加军事检查时,必须携带政治评价表考证和1英寸最近的红底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审查表交给军队检查站,收到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参加附件3)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结束,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表》中填写“面试结论”意见,作出面试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格检查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理由,并收回《面试表》,注明不合格原因。
面试合格考生,按规定程序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根据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共同发表的《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方法》(军后卫〔2016〕305号),参照《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的解释文》进行。体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坚持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医生负责做所检项目的单科体检结论,主检医生负责综合判定各科体检结论,根据体检标准做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格检测结论包括指挥专业录取、装甲专业录取、测绘专业录取、雷达专业录取、水面舰艇专业录取、潜艇专业录取、潜水专业录取、空降专业录取、特殊作战专业录取、防化专业录取、医疗专业录取、油料专业录取、音乐专业录取、舞蹈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录取和不录取16种分结论的一项或多项。考生的最终体格检查结论必须符合考试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符合入学条件。例如,海军工程大学招生计划中明确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潜艇机电指挥)专专业,体检标准要求指挥专业合格&潜水艇专业合格,即考生最终体格检查结论中包括指挥专业合格&潜水艇专业合格的结论否则,就不会被录用。
在体格检查中,各单科检查的数值必须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当场无法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项目分结论和考生最终体格检查结论,在体检结束后24小时内通知考生。军检站成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检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如对体检各项目结论存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或在接到体检结果1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果经体检组组长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种,不合格者军检总评不合格。合格考生可于7月8日前通过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查询最终体格检查结论。
军检站实行封闭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全军招生办公室、山东省军区及地方招生考试机构巡视员凭工作证在军检现场巡视、监督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现场。
五、合格。
军校招聘普通高中毕业生,在省军区招聘办公室的协助下,军校招聘办公室与省教育招聘考试院共同实施。
军校录取实行远程在线录取。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派出联系人,协助录取现场做好军校录取工作。招生大学应在录取前做好准备,录取期间安排专家24小时值班,确保联系顺利。
军校在本科提前合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事务所提供的政治审查、军事检查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招生高中确定的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根据志愿者、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大学招生计划数的110%投入(投入数按四舍五进入)。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对比单科成绩,其中文科对比排名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对比排名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进行超比例投档。报考军校的考生,其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共享。招生军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结论、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军校负责处理。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7月11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对上线合格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提前批未被军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校录取。
入学过程中,招生大学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退学意见不一致时,招生大学填写退学申请书,详细说明退学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如果双方意见仍有分歧,全军招生办公室将与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决。
军人的孩子(指现役军人的孩子、烈士的孩子、因公牺牲和死亡的军人的孩子),在投票比例范围内优先录用。
招生军校在招生过程中应及时上传、下载相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超过规定录用时间的1个工作日,经全军招聘事务所同意后,省军区招聘事务所和省教育招聘考试院在录用范围内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替录用。
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的录取考生,由招生大学填写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寄给考生本人。军校录取考生的入学许可证由军校所属大公司招生办公室,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发行的考生录取名单处理,按印章发送相关大学。
被录取的考生的中学文件由本人自己携带。《政治评价表》《面试表》《体格检查表》由省军区招生事务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招生名单,统一邮寄到相应的大学。录取结束1周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
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于因复审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相关院校将于9月30日前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初检医院或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鉴定。对于因复审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根据《军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日),符合高中录取条件的,本人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协商相关省属高中同意后,可以转入山东省普通高中。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