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龚宏朗 三级教师 2021-03-25 16:17
训诂学是阅读古代典籍,批判继承古代文化遗产的一门科学。前人关于训诂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也有一些反面的教训。用马克思主义和现代语言理论来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可以使我们少走一些弯路。 人类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语言的基本职能是交际职能。因而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都具有全民一致性和可理解性,否则,它便不能担负起表达和交流思想的作用。语言的社会性,决定了训诂学的基本原则:对同一时代或时代相近的著作中的语言现象的解释,必须遵循该时代的语言规律,尊重该时代的语言实事;要前后一致,既通于此又通于彼,而不能随心所欲,不能自相矛盾。根据这一原则,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要尊重语言实事。古代语言学家强调重证据、忌武断,提出“孤证不为定说”(仅仅一个证据不能成立一种新的解释),不排斥而是重视不利于自己说法的“反证”。这都是具有科学精神的优良传统。王力先生也指出:“古人已经死了,我们只能通过他的书面语言去了解他的思想;我们不能反过来,先主观地认为他必然有这种思想,从而引出结论说,他既然有这种思想,他这一句话也只能作这种解释了。后一种做法有陷于主观臆测的危险。”(《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 主观臆测甚至从心所欲的做法,在“文化大革命”时代的“评法批儒”运动中曾风靡一时。如:同是一个“民”字,在《论语》中就解释为“奴隶”,以证明孔子是奴隶制的辩护士;在《孟子》的“民为贵……君最轻”中就反过来了,把“民”解释为“奴隶主”,把“君”解为新兴地主阶级,从而否定孟子的“民本思想”,证明他是一个奴隶制的复辟狂;对于《商君书》“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中的“民”,则解释为“新兴地主阶级”,以证明商君是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其实,《商君书》这句话的意义是:“法令是老百姓应遵循的根本,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用来戒备老百姓的东西。”我们认为,孔子、孟子、商君各代表什么阶级,应从当时的历史全貌与他们的思想体系上去了解,而决不能随心所欲地歪曲语言实事。我们应该尊重语言实事,通过语言实事来判断其思想体系,再确定他们的政治立场。 第二,要遵循语言规律。每一个时代的作品都必须按当时的语言、词汇、语法规律来写作,或者模仿前代的同一类作品中的规律来写作。因此,解释作品也要遵循这些规律。训诂学家反对滥用通假,主张尽量采用常义而不故意搜寻僻义,主张尊重每本书的“文例”(即用词造句规则),就是为了遵循这条规律。 同样在“评法批儒”运动中,“四人帮”的御用写作班子,往往肆意解释古籍,破坏语言规律。如:为了证明少正卯是“法家的先驱者”,将“行辟而坚”(《荀子•宥坐》)(行为乖僻而固执)中的“辟”硬说是“法”和“商人”。其荒唐之处有几点:(一)一个句子中的“辟”竟有“法”、“商人”两个含义。(二)不顾《荀子》全书的思想与用词习惯。《荀子》多次讲到“法”与“商”都没有使用“辟”字;而且荀子本人不主张将行法的人或商人杀掉(荀子反复说过“重法爱民而霸”),因此不会借孔子之口宣扬这种主张。(三)不顾语法结构。在《宥坐》中,“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思想通达但不正,行为乖僻又固执,言论错误而头头是道),这是一组结构相同的排比句。因此,“行”(与“心”、“言”并列)是名词而不是动词;“辟”(与“达”、“伪”并列)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故将“行辟”解释为“实行变法”是不合语法用例的。(四)将“辟”解释为“商人”,是故意搜寻冷僻的方言词义,不合儒家在隆重场合使用“雅言”的惯例。宣判罪行是特别隆重的事情,怎么会使用冷僻的方言词义呢? 第三,要注意语言环境。“词不离句”这是对待多性多义词的一个基本原则。如:“多多而益善耳”(《史记•淮阴侯列传》),有人译为“越多越好罢了”。“耳”表限止语气时才译作“而已”、“罢了”;在这里表示带有矜持的口气,怎么能译作“罢了”呢?应译为“呢”,或不译。 当然,尊重上下文不等于望文生义。望文生义,就是根据上下文临时解释出一种意义来。这也是不恰当的。如《曹刿论战》:“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有人把“间”解释为“建议”。虽然在这个句子中讲得通,但到别的地方就不行了,违反了“既通于此又通于彼”的原则。“间”的本义是门中有缝隙,可引申为间隔、间谍、间侧(参与)等义,这里根据上下文应解释为“参与”。 第四,要重视前人成果。前人的解释叫作“故训”。由于古人的思想与知识局限,故训是可以怀疑的;但是,古人对古代东西的感性知识比我们多,又不会将后代产生的意义与古代的意义混淆,所以应该尊重。如:《诗经•伐檀》中的“胡取禾三百廛兮”、“胡取禾三百亿兮”、“胡取禾三百囷兮”。汉人毛亨解释说:“一夫之居曰廛”、“十万曰亿”、“圆仓为囷”。那么,“三百廛”便是三百个劳力耕种的收获,“三百亿”形容数量多,“三百囷”是装满了三百座圆仓。这个解释符合当时语言通例。清人俞樾,却在《群经平议》中将“廛”、“亿”、“囷”都破了字,一律解释为“束”,反而显得勉强,不如故训。当然,如果证据充足有力,也可大胆推翻古代的解释。如:今人利用甲骨文资料,便纠正了《说文解字》中的许多错误。因为甲骨文比《说文》中的小篆更能反映出汉字的原始面貌。
展开全部
收起
李飞宇
二级教师
1个回答
仁宛凝
一级教师
1个回答
于明辉
一级教师
1个回答
于婉然
正高级教师
1个回答
赵新月
正高级教师
1个回答
张阳荣
一级教师
1个回答
张明志
高级教师
1个回答
王凝琴
一级教师
1个回答
冯振国
二级教师
1个回答
边婉娜
一级教师
1个回答
华雪瑶
正高级教师
1个回答
王瑾瑜
正高级教师
1个回答
赵雅素
二级教师
1个回答
李辰阳
三级教师
1个回答
赵新月 | 正高级教师
稽书萱 | 二级教师
李雁山 | 一级教师
姜乐怡 | 一级教师
王余妍 | 一级教师
赵书蝶 | 一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