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09:51作者:李一老师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基础,自1999年起,省政府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2017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上线12%、基准线7.5%、下线3%。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显示,我省企业人工成本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水平,2011—2016年我省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12.25%,其中劳动报酬占总成本比重为8.5%,社会保险费用占总成本比重为1.9%,企业职工工资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62305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7%、下线3%。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意见。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企业应当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